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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出獄
8月刑拘
俗話說
浪子回頭金不換
可總有人一條路走到“黑”
今年8月初
沈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
城東湖派出所
連續接到2起群眾報警
稱家中財物被盜

踩點盜竊

得手后離開
經民警細致勘察
迅速判定2起案件
均為采取技術開鎖方式
實施入室盜竊
犯罪嫌疑人
在作案得手后
駕駛一輛白色轎車逃離現場

8月9日
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
在錦州市黑山縣某小區
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抓獲


“2020年7月
我因為入室盜竊入獄3年
今年7月6日出獄后
一直沒有工作
便想著掙些‘快錢’
入獄前學了點‘技術’
出獄后就想起了‘舊營生’
開門撬鎖
盜竊一些貴金屬
2次盜竊共獲利4萬余元”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供述
目前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
因涉嫌盜竊犯罪
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轉自沈陽網
來源:沈陽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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