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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北京8月23日電(記者 孫滿桃)采取“撞庫”方式查詢并下載保存他人征信報告,非法獲取工號、密碼辦理大量手機號用于電信網絡詐騙,離職后通過前同事查詢航班信息、共同出售他人航班行蹤軌跡信息……近年來,公民隱私數據泄露問題日益突出,個人信息安全與保護引發全社會高度關注。
今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北京法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審判情況新聞通報會,通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審判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據介紹,2018年以來,北京三級法院共審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219件,其中一審179件、二審40件,判處犯罪分子294人。
據北京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玲玲介紹,涉案公民個人信息類型中高度敏感信息占比突出,所有已結案件中24.6%的案件涉及包括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和財產信息等高度敏感信息,涉案公民個人信息的數量規模日漸龐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手段越發隱蔽。不法分子多是通過社交軟件群、網站論壇等平臺買賣或交換個人信息,“爬蟲”軟件成為收集大量信息時的常用軟件之一。五成案件的被告人有較為固定的工作單位或職業,從學歷、職務看,不乏有被告人擁有較高的學歷水平,在大型互聯網公司、電商平臺、通訊運營商等任較高職務。
此外,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與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相關聯,排除買賣、交換等中間環節,39.6%的涉案信息被用于違法甚至犯罪活動,如違規提取公積金或辦理信用卡、同行不正當競爭、電信網絡詐騙等。
孫玲玲指出,此類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從內部看,行業“內鬼”屢屢犯案,且團隊化作案模式愈加成熟,一些“內外勾結”型犯罪甚至可以組建起從獲取、交易直至變現、非法利用個人信息的全鏈條犯罪團伙;從外部看,監督管理體系仍需完善,防止信息流失濫用的制度功能還不足,超范圍收集、使用等方面的問題仍較為突出,特別是面對格式條款、“一攬子”使用協議,公民尋求救濟的途徑、方式不明確,很難高效、有力維權;最后,技術升級迭代顯著提升了信息非法獲取的速度和體量,隨著“木馬”程序、“靜默”插件、“爬蟲”軟件等信息技術手段的廣泛運用,任意、快速抓取信息數據進而濫用、泄露的情況已不鮮見,且有不少知名互聯網企業多次成為被侵害對象。據統計,有近三分之一的案件涉案公民個人信息來源于技術竊取。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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