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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社交媒體得到廣泛使用,便利交流的同時也帶來一些問題。
近期,“保密觀”微信公眾號選取了近年來有關部門查處的部分典型社交媒體泄密案件。
其中,涉及一些新聞單位工作人員在使用社交媒體過程中,違規傳輸、處理涉密信息等情況,給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損害。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以案為戒,規范使用社交媒體,防范失泄密行為。
某涉密單位公眾號泄密案
2018 年 1月,某涉密單位下屬雜志社副總編輯曲某從該單位政策研究室主任董某處領取一張存有該單位發展戰略綱要的光盤(未標密,內容涉及某領域機密級國家秘密)。董某要求該資料僅作為雜志社內部工作參考使用。
當日,曲某將光盤交給該社記者部主任姚某,但沒有向姚某提出上述使用要求。姚某拿到光盤后直接轉交給編輯徐某。徐某根據綱要撰寫宣傳報道稿,經報姚某審查、簽署不涉密意見后,在該單位公眾號上對外發布。
由于綱要內容涉及領域較為敏感,立即受到廣泛關注,被多家媒體、網站轉載,導致嚴重后果。案件發生后,姚某、曲某、董某以及負有領導責任的雜志社總編輯原某均受到紀律處分。
某省日報社工作人員通過社交媒體傳遞涉密信息案
2021年12月,有關部門發現社交媒體傳輸某省召開的幾次涉密會議的發言材料,內容涉及大量涉密敏感內容。經查,發送人系該省日報社要聞中心記者李某。
李某作為涉密人員,長期負責重要會議報道工作,其連續參加了省委組織召開的3次涉密會議,在明知是涉密會議并且明確要求不得錄音錄像的情況下,仍然違規使用錄音筆錄音,并通過連接互聯網的筆記本電腦轉化整理成3份省委主要負責同志的涉密講話材料。
隨后,李某又將3份材料發至同事組成的社交媒體群,群中人員包括該報社多名領導干部,但無人提醒其撤回。
后續調查發現,李某使用的互聯網筆記本電腦中存儲了大量其他涉密會議材料,其承認違規對涉密會議進行錄音已成習慣。案件發生后,李某及負有領導責任的報社黨委委員、副總編輯張某等責任人員受到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
某市廣播中心工作人員通過圖文識別小程序違規上傳涉密文件案
2022年9月13日、14日,某市廣播電視臺所屬廣播中心機要員顧某接到該臺總編室電話通知,按慣例到該臺摘抄有關需要傳達落實的涉密文件(機密級1份、秘密級1份)。
顧某覺得手抄文件又累又慢,在發現僅其一人在會議室,并無其他人監督的情況下,貪圖方便,使用手機對兩份涉密文件拍照并使用圖文識別小程序轉換成電子文檔,隨后利用無線網絡通過文件傳輸助手發送到攜帶的互聯網筆記本電腦中。
調查中,顧某最初矢口否認實施過上述行為,經深入技術核查,又發現其于2022年7月至8月間,以相同方式違規上傳其他 6份涉密敏感文件。顧某最終承認了相關違法行為并進行了深刻反思。案件發生后,顧某及負有領導責任的廣播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均受到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
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來源:中國記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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