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通訊員 鄭雅曼)自“荊楚雷霆”百日攻堅專項執行活動開展以來,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要求,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用足用準強制執行手段,全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瞄準“民生”,強制執行護民安
李某(文中均為化名)為王某、趙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經江岸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趙某將工程發包給王某,王某安排李某從事勞務工作,李某工作時受傷,所受損失由王某承擔70%的責任、李某承擔30%的責任,并由趙某與王某承擔連帶責任。判決王某賠償李某損失88萬余元,由趙某承擔連帶支付責任。
案件生效后,王某、趙某未主動履行義務,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某、趙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其間,趙某與李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王某一直沒有履行義務。
因該案涉及民生,承辦人對王某名下財產進行了深挖徹查,在網絡查控無果后,積極開展線下調查,查詢了王某自判決生效后銀行賬戶流水,發現其私自轉移存款,屬于逃避執行的行為。掌握此情況后,承辦人果斷將其拘傳到法院,說明其行為性質和可能引發的法律后果,并當即下達拘留通知書。
面對威懾,被執行人王某當即表示要聯系申請執行人李某協商還款事宜。在承辦人主持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約定分期還款,被執行人王某當場履行了首期還款義務,并承諾將在春節前償還剩余全部款項。
雙管齊下,“軟硬皆施”促和解
申請執行人王某與被執行人周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根據江岸區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周某應償還王某借款40余萬元。因周某未償還到期債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被執行人周某本一直處于“隱身”狀態,未見蹤跡。但承辦人依法凍結其銀行賬戶后,周某因資金周轉不便,當即現身,主動聯系承辦人,申請解除對其銀行賬戶的凍結,以便從事商事活動。
經與被執行人周某深入溝通,了解到其未能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有一定客觀原因,本著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承辦人聯系申請執行人王某說明情況,雙方同意來院協商還款事宜。
當日,雖然經過承辦人反復溝通,但申請執行人王某與被執行人周某就還款金額及期限遲遲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僵持不下。但在溝通中,承辦人得知被執行人周某當日剛好收到4萬元現金并隨身攜帶,遂提出其先將這4萬元交付給申請執行人王某以示誠意,再行調解。
但被執行人周某拒不交出,承辦人當即向其發出搜查令,看到承辦人“動了真格”,周某頓時“熄了火”,主動交出4萬元,并申請法院繼續組織調解。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王某同意解除對被執行人周某名下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
春風化雨,不懈“破冰”促雙贏
某建設公司與某房地產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江岸區人民法院判決房地產公司支付建設公司工程款350余萬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建設公司賠償房地產公司損失33萬余元。
案件生效進入執行階段后,承辦人考慮到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均為企業,秉持優化營商環境的理念,在采取常態化財產查控措施的同時,積極與雙方企業取得聯系,詢問了解經營現狀。
溝通中,承辦人了解到雙方在訴訟之初都申請保全了對方銀行賬戶,因雙方尚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均不同意解封對方賬戶,這不僅導致兩家企業流動資金不足,影響經營發展,更重要的是,雙方因此對立情緒更甚,不愿積極履行義務。
對此,承辦人全面分析研判,認為該案執行的關鍵在于化解“心結”,于是線上線下多次“背靠背”調解,向雙方談法理、講情理,利用加班時間在電話中給雙方做工作。
功夫不負有心人,當事人的心結在法官的耐心引導下逐漸松動,雙方放下成見一起到法院確定了和解方案,并順利完成案款扣劃,及時解除了對雙方企業銀行賬戶的查封措施。該案順利執行完畢,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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