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劉家云 楊運紅)“我被騙的錢基本上要回來了,非常感謝你們!”日前,在大冶市檢察院,陳某緊緊握著檢委會專職委員柯夭娥的手,滿是感激地說道。
柯夭娥語重心長地叮囑:“你們可要吸取教訓,遇事只能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再不能相信旁門左道,甚至歪門邪道了。”
看似簡單的對話背后,有著一段曲折的故事。
時間回到2024年5月6日晚,陳某因醉駕和阻礙執行公務,被大冶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陳某的內侄余某得知消息后,心急如焚。經人介紹,他找到了“神通廣大”的柯某,“放心,這點小事,我肯定能辦好。”
從那之后的兩個月里,柯某以幫忙找關系、代交罰款等各種理由,從余某手中拿走現金及煙酒、茶葉等共計10余萬元。
在此期間,陳某因醉酒駕駛被判處拘役一個半月。釋放回家得知此事,頓覺上當受騙。他和余某一起多次找到柯某,柯某卻只退還了5000元現金。無奈之下,陳某以柯某涉嫌詐騙罪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經調查,提請大冶市檢察院批準逮捕。辦案檢察官審查發現,根據現有證據,柯某不符合逮捕條件。
“不捕也要先化解矛盾,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在部門案件討論會上,案件承辦檢察官提出了先行調解,再作不捕決定,并進一步引導偵查固定證據的意見。
于是,大冶市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和綜治中心檢察工作室行動起來,組織當事人、當事人親屬、訴訟代理人雙方進行調解,還特意聘請了兩名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退休檢察官擔任調解員。
調解過程并不輕松,檢察官們多次和雙方溝通。考慮到被害人余某在這件事上也有過錯,經過反復做工作,最終打動了嫌疑人的家屬。
柯某的家人退還被害人被騙資金9萬元(含此前已退還的5000元),且在當天就給付到位。雙方握手言和,大冶市檢察院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據介紹,大冶市檢察院把市綜治中心檢察工作室打造成參與社會綜合治理、落實司法為民的前沿陣地,將檢察工作延伸到綜合治理末端,實現“一窗受理、內部分辦、協同履職”,并向鄉村延伸,暢通檢察工作渠道,積極回應群眾訴求,讓人民群眾在家門口可觸可感法治力量。
“檢察機關入駐綜治中心,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這一舉措不僅打通了基層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為群眾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全國人大代表、大冶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職工李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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