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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黃忠 通訊員米雪)敲門、對暗號、給錢……湖北省老河口市年近八旬的肖老太(化名)一頓操作后,33萬元現金慘遭損失。6月19日,湖北省老河口市檢察院檢察官以案說法,提醒老人警惕冒充“公檢法”騙局。
承辦檢察官介紹,2024年8月初,獨居的肖老太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某市民警,有一筆詐騙案資金轉入肖老太名下賬戶,并準確地報出了肖老太的身份證號碼。聽聞對方已制作好了“逮捕證”,肖老太連忙答應對方近期不外出也不跟任何人說這件事。隨后,肖老太被拉入一個微信群,群內成員均以“警號”為備注名,要求肖老太每三小時在群內報備一次行蹤。肖老太在群內看到騙子出具的印制有自己照片的文書,頓時慌了神,在群內表示:同意將自己銀行卡中的33萬元資金交給國家調查以證明清白。
其后幾天,肖老太按對方要求將名下存款分批次取出。8月20日晚11時30分左右,對方微信通知肖老太開門。開門后,一背雙肩包的黑衣男子走進來,雙方互報“暗號”,肖老太將33萬元現金交給對方。待人離開后,肖老太發現微信群的聊天記錄不見了,頓時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后報警。民警根據嫌疑人軌跡,在外省將犯罪嫌疑人王某、陶某抓獲。
經調查,王某、陶某受“上家”招募,通過境外軟件保持聯系。二人明知“上家”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仍按其發送的地址去找人“拿錢”,然后將錢交給指定人或存入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好處費。
2024年9月24日,公安機關以王某、陶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請老河口市檢察院審查逮捕。同年11月29日,公安機關以王某、陶某涉嫌三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事實移送該院審查起訴。據查:王某、陶某共協助“上家”轉移資金84.58萬元。
2025年2月27日,老河口市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4月18日,老河口市法院判決王某、陶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分別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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