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張揚 通訊員杜林、李穎)日前,嘉魚縣檢察院在對發出的檢察建議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時,發現該縣農貿市場已全部停止使用“生鮮燈”,生鮮農產品正式回歸“素顏本色”。
4月14日,嘉魚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過程中,發現某農貿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違規使用“生鮮燈”進行照射,誤導消費者對生鮮食用農產品的感官認知,影響食品質量安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發現這一問題后,4月28日,嘉魚縣檢察院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強監管,對違法使用“生鮮燈”的行為進行整改,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堵塞監管漏洞,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對農貿市場開展生鮮食用農產品專項檢查活動,對安裝并使用“生鮮燈”的10家商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涉案商戶更換照明設施;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定期對轄區內農貿市場生鮮區及熟食區商戶開展“回頭看”,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一次;強化處罰力度,對已接受責令改正、受到警告處罰的商戶,若再次出現違規使用“生鮮燈”照射食用農產品的行為,嚴格依法作出罰款等行政處罰。
“現在買肉不用湊到燈下看紋理,自然光下啥問題都藏不住!”檢察官“回頭看”時,一位在生鮮區購買食用農產品的大爺豎起大拇指。
嘉魚縣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是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監督履職的應盡之責。下一步,該院將充分發揮行政公益訴訟監督作用,繼續開展“食藥安全益路行”專項行動,加大食品安全領域辦案力度,以檢察履職守護人民群眾“菜籃子”和“舌尖上的安全”。
背景:禁用生鮮燈
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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