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孔靜、李穎)原本只是鄰里糾紛引發的外傷,卻因為一句“自己摔的”,嘉魚縣村民葉某某差點成為欺詐騙保的被告。8月30日,嘉魚縣人民檢察院通報該案處理結果:依法對葉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并針對辦案中發現的醫保審核漏洞向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建立“警醫保”聯動機制,為醫保基金再加一把“安全鎖”。
2023年8月13日,葉某某因耕地費用與他人發生口角被打傷。為“多報銷一點醫藥費”,他向醫生和醫保窗口隱瞞真相,將應由第三人承擔的7037.28元住院費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的相關規定,應當由第三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通常不屬于醫保報銷范圍。葉某某受傷有明確的致害人,且進行了賠償,葉某某仍在治療期間謊稱自己系摔傷,將本不屬于醫保報銷范圍的治療費用進行報銷,涉嫌欺詐騙保。2024年10月17日,葉某某經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葉某某主動退贓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嘉魚縣檢察院綜合他的所有犯罪情節、動機和后果,擬作不起訴處理,并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員、人民監督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意見。

不起訴不等于不教育。考慮到群眾對于醫保基金的使用在認識上可能存在誤區,對于行為界限的認識不夠清晰,檢察機關決定邀請醫保部門一道到葉某某所在村集體進行公開宣告,將不起訴宣告升級為以案釋法的普法活動,提升群眾對醫保基金重要性的認識。
公開宣告中,承辦檢察官對葉某某的不起訴決定進行了公開宣讀,并向在場村民解釋案件背后法律條文和法律風險,為村民們細算“法律賬”:“意外傷害有‘主兒’的,醫保不埋單;隱瞞實情報銷,可能涉嫌犯罪。”村民們聽后連連點頭,“原來這樣還涉嫌犯罪,這個平時還真沒注意過。”
案子結了,漏洞必須堵。檢察機關走訪醫院、醫保部門發現,發現醫保部門在醫保基金管理過程中存在漏洞。今年5月14日,該院向縣醫保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醫保部門完善醫保審核流程,推動跨部門信息共享,構建協同監管機制,加強普法宣傳。
醫保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采取措施完善管理體系。要求定點醫療機構落實首診醫生負責制,為意外傷害調查設立第一道“防火墻”。同時,規范調查流程,建立集體討論制度和巡查制度,確保每一筆意外傷害醫療費用報銷都經過嚴謹的調查與審核。并探索建立“警醫保”意外傷害聯動監管機制,聯合公安、衛健、人社、醫療機構、保險公司等有關部門,搭建“1+N”立體監管體系,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提高對醫保資金的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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