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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網購的時候,有沒有過以下的糟心經歷:當您滿心歡喜在網上下單,到手的卻是假貨,想找商家投訴維權,卻發現對方人間蒸發,根本聯系不上。這種時候,您很可能是遇上了“幽靈網店”。
所謂“幽靈網店”,就是一些不法商家在網上開店時,故意留下虛假地址和電話。消費者投訴維權聯系不上,哪怕是執法人員循跡上門也找不到實際經營人。這些店鋪以為能憑借這種“隱身法”,堂而皇之地售賣假貨,肆意躲避監管。
不僅是普通消費者,一些知名品牌同樣對“幽靈網店”十分頭疼,“幽靈網店”仗著自己有“隱身法”,冒用知名品牌的商標,也不會在公示地址上實際經營,很容易讓消費者上當。
近年來,在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網店售假案件中,超過半數都涉及“幽靈網店”。這一現象屢禁不止,已然成為網絡監管執法的一大難點。為此,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昨天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新規如何破解
“幽靈網店”難題?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波表示,此次新規就是直擊“幽靈網店”等執法難點,針對性破解電商領域商標侵權難題。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何波:
因為電商交易的虛擬性、跨地域性等特點導致“幽靈網店”問題突出,給知識產權執法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規定既是解決當前電商領域商標侵權“痛點”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促進平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戰略舉措。
新規的核心思路是將電商平臺深度納入商標侵權治理體系,通過推動電商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構建知識產權執法多元共治格局。所以,新規中明確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商標侵權案件的具體措施,并重點提出四項內容。
一、對于已有證據能夠初步證明商標侵權行為存在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通報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告知平臺經營者依法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二、對于當事網店經營者地址信息不實,無法取得聯系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通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經營者應當對當事商鋪和商品信息置頂位置進行顯著標記,并通知當事網店經營者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和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這明確了電子商務平臺的“顯著標記”義務,相當于給問題店鋪“亮黃牌”,直接向消費者披露其風險狀況,警示消費者審慎交易。 三、對于相關違法案件涉及多個地區的,規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管轄權限與協查要求。這將有助于解決電商侵權案件跨地域性帶來的管轄沖突,提升執法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案件查辦速度。 四、強調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總的來說,《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是基于當前明確的執法困境,通過一系列可操作的制度設計和精細化的責任分配,創新性地設立“顯著標記”制度,建立了部門和平臺之間的響應通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著力解決平臺責任模糊、侵權者隱匿難尋、執法效率受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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