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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石教煉) 3月2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印發了《關于做好我市必需返崗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省內必需返崗人員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用人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區)指揮部提出返崗申請,同時提交返崗人員名單。各縣(市、區)指揮部審核并報市經信局審批后,將審批同意的企業和返崗人員名單報市指揮部,由市指揮部匯總報給省指揮部交通保障專班。
2.經各縣(市、區)指揮部審核同意的必需返崗人員,由用工單位組織必需返崗人員通過“鄂匯辦”APP或支付寶申請湖北健康碼,并督促其每日堅持打卡。
3.市指揮部收到省指揮部交通保障專班轉交的現居住黃石的必需返崗人員后,及時分轉各縣(市、區)指揮部。
4.必需返崗人員現居住地縣(市、區)指揮部通過電子政務外網訪問省大數據能力平臺(網址:data.hb.cegn.cn),在共享門戶“疫情查詢”欄目下,對相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查詢后,出具隔離滿14天的健康證明(編碼采用現居住地6位行政區劃代碼+18位身份證號,采用PDF格式),反饋至縣(市、區)政務和大數據部門,并由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部門逐級反饋至省政務管理辦。
5.返崗人員必需持有經省政務管理辦比對核發的“綠碼”方可出行。“綠碼”作為返崗通行證明,各縣(市、區)指揮部要督促各交通管控點嚴格查驗返崗人員“綠碼”,查驗無誤并測溫登記后予以放行。
6.省外的必需返崗人員,可參照上述工作流程辦理,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縣(市、區)指揮部協調必需返崗人員現住地縣(市、區)指揮部出具健康證明。
7.鼓勵以員工自駕方式或用工單位“點對點”包車方式實施返程,沿途要做好防疫工作。返崗車輛要通過“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實名認證辦理“電子通行證”,所有乘車人員(含司機)均需持有“綠碼”。“點對點”包車方式出行的,相關車輛需同時辦理市指揮部核發的一次性紙質往返通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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