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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李妮娜、昝冉冉)“門檻低、時間短、收益大、穩賺不賠……”11月30日,十堰市房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以加強能力作風建設為抓手,全面梳理在偵在辦案件,進一步提高案件偵破效率,成功協助江蘇警方破獲一起涉案金額高達2.4億余元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洪某是房縣化龍鎮地地道道的農民,2015年拿著修谷竹高速時獲賠的拆遷補償款赴十堰開了一家副食品商店,聰明的頭腦加上勤勞的雙手,洪某很快在十堰站穩了腳跟。兩年前的一天,洪某在網上結識一位網友,對方稱可以帶他做“項目”賺錢,無需投入本錢,平臺的貨品價格加上返利,比進貨還便宜,不僅如此,只要參與推廣平臺發展會員充值,即可獲取被其推廣會員實際消費金額3%-6%的提成。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洪某在平臺充值了3000元,加上平臺給他返利1000元,洪某在平臺購買了4000余元某品牌的酒。
三天后,進的“貨”到了,經過驗證全部都是真品。嗅到這一“商機”的洪某心中大喜,突然感覺就是天上掉餡餅。為了更好的發展“項目”,洪某成功代理了房縣、竹山市場,不僅自己充值,還帶著親朋好友以及業務伙伴“賺錢”。
截止2021年2月,洪某在房縣、竹山共發展48名客戶,共計受損99萬余元。很快平臺無法購買物品、不予返利、提現,感覺被騙的“客戶”,隨即到公安機關報案。2021年7月,房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在全面梳理線索后將此案件反饋給上級公安機關。
經核查,2018年12月,江蘇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無錫市架設“親民某品,購物平臺,該公司通過“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一方面以贈送親幣、降低商品實際售價的方式吸引客戶大量充值,建立資金池;另一方面,該公司通過限額、分期消費或退款的方式,拉開返本復息的時間,以維持資金池的運轉。2021年5月,該公司關閉平臺,造成全國多名群眾經濟損失2.4億元左右。期間,犯罪嫌疑人洪某系該公司在房縣、竹山縣的代理商,導致48名客戶共計受損99萬余元。
11月30日,房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依法對涉案嫌疑人洪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洪某已被公安機關移送房縣人民檢察院起訴。
警方再次呼吁廣大群眾注意識別和防范,務必理性購物和遠離非法集資,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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