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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任鐘玉)筆者4月15日從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堅持能動司法理念,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的源頭預防和實質化解,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
前端抓預防,源頭治理遏增量。緊緊依靠區委支持,設立訴前調解中心和10個駐鄉鎮街道巡回審理點,與人民調解委員會、公證、仲裁等力量建立聯動調解機制。推動區委將萬人成訟率、無訟村居創建納入綜治考評。傳承“四下基層”優良傳統,推動人民法庭嵌入式參與社會治理,強化與基層組織的對接聯動,把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2023年以來,張灣法院通過非訴糾紛解決機制訴前化解矛盾糾紛2000余件,相關經驗被《楚天法治》刊登,“工會訴調+司法確認”化解勞動爭議的先進經驗,受到省高院通報表揚。
中端抓化解,實質解紛減存量。以“如我在訴”的情懷,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的理念,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及時發現真實訴求,準確把握爭議焦點,尋求案件處理的最佳方案,全面回應、實質性化解糾紛,提升每一起案件辦理的精度、速度和溫度,以個案公正促進整體公正。加大民商事案件調解力度,發揮示范判決導向作用,對于類案批案,優先選擇典型性案件先行調解,促成當事人形成合理心理預期,再開展類案審理,提升案件調解成功率,做到既結“案結”又化“心結”。2023年張灣法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41.26%,一審服判息訴率83.24%。
末端抓治理,防止衍生控變量。剛性推行判后答疑制度,系統性回應當事人訴訟請求,讓當事人打官司“贏得清清楚楚,輸得明明白白”,減少對裁判結果的質疑。堅持能動司法,聚焦案件審理中發現的普遍性、苗頭性問題,主動向相關部門、單位發送司法建議,促進解決轄區社會治理和行業風險防范化解等方面的根源性問題。2023年,張灣法院發出司法建議14條,其中行政司法建議7條,民商事司法建議5條,刑事司法建議2條。堅持以案釋法,選取典型案例開展巡回審判16場,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法院、旁聽庭審、見證執行和參加座談9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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