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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王貴生、吳山華)11月20日17時52分許,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長嶺中隊接群眾報警稱:在“上安線”1036.9公里路段處,發生一起傷人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逃逸。
接到案情后,長嶺中隊事故處理民警立即趕到事發地。經勘查,現場除行人楊某某受傷外,肇事車輛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對此,民警迅速開展偵查工作。后通過大量的走訪調查和電子監控摸排,終于獲取肇事者毛某某、59歲、家住廣水市長嶺鎮長堤街的基本信息。
11月21日16時許,民警來到涉嫌肇事毛某某的家中,將肇事電動車查扣。11月22日8時35分,毛某某來到長嶺中隊接受調查。原來,11月20日17時20分許,毛某某駕駛無號牌愛瑪二輪電動車行至事發地時,將行人楊某某撞傷后逃回家中,以為這樣就萬事大吉,不想交警次日就來到了家中。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等待肇事逃逸的毛某某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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