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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李鑫鑫)“由于缺周轉資金,我就想了這個辦法,試試能不能騙到錢。”近日,經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2022年10月,袁某在麻將館認識了付某。聊天過程中,袁某得知付某的丈夫生病住院需要大筆治療費,便謊稱可幫助其申請大病救助金,還自稱是社區工作人員。
付某信以為真,便讓自己的女兒田某向袁某咨詢大病救助金申請事宜。在袁某幫助下,田某向社區提交了相關資料,申請到了3996元的救助金。自此,袁某獲得了田某的信任。
“如果你幫你父親補繳社保金的話,還可以申請到更多的大病救助金。如果申請失敗,補繳的社保金可全額退款,這樣你也沒有什么損失。”獲得田某信任后,袁某開啟了騙錢計劃。
袁某先是用自己堂嫂張某的身份信息另外注冊了一個微信賬號供自己使用,然后將開通的“張某”微信推薦給田某,并謊稱“張某”是人社局工作人員,可以幫助田某辦理相關手續。
此后,袁某使用自己和“張某”兩個微信賬號,不斷以補繳社保金、打點關系等為由讓田某轉錢,并偽造繳費明細,營造社保金已繳納的假象。截至2023年4月,袁某哄騙田某轉賬共計127539元。
“大病救助手續這么久也沒辦下來,我不辦了,你幫忙把補繳的社保錢退給我吧。我爸爸在醫院,實在急需用錢。”因事情毫無進展,田某要求袁某退還補繳的社保金。而那些錢早已被袁某揮霍一空。
“事情持續了近半年,她總是找各種理由推脫。我多次要求與張某見面,都被她以各種理由拒絕了。”2023年5月,心存疑慮的田某來到“張某”的單位找她,結果被告知單位根本沒有此人。田某恍然醒悟,遂到公安機關報案。
2023年7月,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經審查,該院認為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其行為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3年8月,曾都區檢察院以袁某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采納檢察機關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議,對袁某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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