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客戶端—荊楚網消息(記者張揚 通訊員馮威)承諾“不過關不要錢”,通過無線電設備作弊,組織近百人參加研究生考試,獲利400余萬元……12月19日,湖北省公安廳對外通報一起由紅安縣公安局主偵的組織考試作弊團伙案,該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經紅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他們分別被判處2年到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多名考生作弊現場被抓
2018年12月22日上午,湖北紅安、黃岡和武漢三地警方在省公安廳直接組織指揮下開展了一次抓捕行動,在全國研究生考試武漢市某高校考點,查獲一批考試作弊用的無線接收器、耳機等器材,并帶走多名作弊考生。
這次行動源自于省公安廳網安總隊在“凈網系列專項行動”中發現的一條線索。2018年12月,該總隊在工作中發現:省內有人以研究生考試培訓為名,收取培訓費用,提供作弊器材,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犯罪。
案情重大!省廳網安總隊立即指定黃岡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和紅安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管轄偵辦。
接到任務后,紅安縣公安局立即從網安、刑偵等部門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工作專班,開展線索核查。專班民警快速鎖定了作案人張某某,并連夜趕赴武漢開展抓捕。
12月22日凌晨3時許,辦案民警在武漢某大學附近的一酒店內將張某某抓獲,現場收繳作弊器材一套及培訓教材若干,隨后又趕到各考點查獲多名作弊考生。經審查,張某某交代了其伙同朱某某等人,組織近百人在全國研究生考試期間通過無線電設備作弊的犯罪事實。
11名團伙成員陸續被收網歸案
為了將這個犯罪團伙一網打盡,專案組馬不停蹄,迅速對其他團伙成員展開抓捕。2018年12月25日上午9時許,湖北省某單位地下停車庫,團伙骨干成員之一的朱某某落網。但是,朱某某僅交代了2016年和2018年與張某某合作組織研究生考試作弊的事,對其他團伙成員只字未提。
犯罪嫌疑人不開口,那就想其他的辦法查。專班民警決定從朱某某的關系人中尋找突破口,經過深入調查,朱某某的哥哥朱某和化名金老師的妻兄周某很快進入了警方偵查視線:三人一起組織考前培訓,朱某、周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3月5日,專案民警成功鎖定周某活動軌跡,并隨即開展抓捕行動,在武漢市洪山區南湖附近一網吧將周某抓獲。隨后,團伙首犯朱某和成員楊某某等9人陸續投案自首。
11人歸案,這一犯罪團伙的神秘面紗得以揭開:該團伙以研究生考試“不過全額退款”為誘餌開班招生,對報名參加考試培訓的學員收取一定的費用。隨后,團伙根據報名人數制作作弊設備,并在考前對考生進行作弊設備使用培訓。通過組織考試作弊,該團伙非法牟利高達400余萬元。
湖北省公安廳網安總隊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或者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幫助的,即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那些為了牟取暴利,而以身試法的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此外,廣大考生應誠信應考,遵紀守法,切不可鋌而走險,自毀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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