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胡文勇 通訊員潘峰)10月30日,記者從武漢市公安局獲悉,一名襄陽籍男子陳某,在武漢大橋上揚言跳橋,企圖通過制造影響解決個人問題。10月30日,武昌警方依法對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29日上午,群眾報警稱一男子持刀跨坐在武漢長江大橋護欄上,揚言自刎、跳橋。武漢公安民警迅速到場,經反復勸說無效后,果斷采取措施將其制服。
經審查,該男子陳某(37歲,襄陽市人),企圖通過制造影響解決個人問題。因陳某行為嚴重影響路面交通,擾亂公共秩序,10月30日,武昌警方依照《中華人民國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公民可以依法合理表達個人訴求,如果采取違法行為,甚至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必將承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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