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 (通訊員黃洋 黃犇)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近年來,武漢兩級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堅持嚴厲打擊涉企犯罪,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幫助企業追贓挽損,參與構建“大融合、大監督、大服務”新格局,以更有力量、更有溫度的刑事審判護航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董事“連環計”挪用公司貸款
法院“巧斡旋”追贓挽損護航民企
某公司董事錢某某指使該公司數名高管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4000萬元銀行貸款在多個由錢某某出資或擔任實際控制人的公司之間“連環”轉移,最終轉移到自己實際控制的某食品公司……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對錢某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
“起初向錢某某送達起訴書副本時,他雖表示認罪,但對自己行為的后果還沒有清醒的認識,認為他向公司投入的資金遠遠大于他從銀行貸款收回的資金。”承辦法官至今記憶猶新。
談及做完該案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后的感受,法官介紹道,“這起案件做到懲治犯罪不算難,難的是如何挽回涉案企業的經濟損失,同時不給牽連在案的其他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為盡力追贓挽損,承辦法官悉心向錢某某家屬、辯護人進行釋法析理,“那段時間上班的第一個電話和加班的最后一個電話,要么打給了家屬,要么打給了辯護人。”
法庭上,在充分、無可辯駁的證據面前,錢某某深刻懺悔,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家屬在開庭后一周內代為退繳了全部贓款。江漢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錢某某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退賠的贓款4000萬元發還涉案企業。
“這起案件案發歷時久、涉案金額大,被告人家屬現在能想方設法多方籌款,代為退賠全部贓款,說明我們的努力沒有白費。” 承辦法官說。
目前,錢某某返還的贓款已在第一時間依法發還給某公司,企業負責人攜員工向承辦法官表達了感謝。
打著行業“潛規則”幌子行騙
法官“抽絲剝繭”依法予以嚴懲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告人到案后拒不認罪,且具有前科、多次實施合同詐騙行為,酌情對其從重處罰。”2月23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法官對一起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之前拒不認罪的被告人李某逐漸低下了頭,表示服判認罪,不再上訴。
2021年1月至4月,轄區幾家醫藥公司到公安機關報案,均稱被某銷售公司員工“王某”騙了貨款,經過偵查,公安機關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并順利將其抓獲。
原來,李某冒用“王某”的身份,假借某銷售公司的名義與某醫藥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約定提供2000盒藥品,實際只采購發貨了1000盒,還攔截和替換了隨藥品寄送的檢驗報告。在醫藥公司無法入庫請李某代為退貨退款時,李某卻將藥品據為己有出售牟利。隨后,李某又利用“假快遞單”虛假發貨的方式對其他兩家醫藥公司實施了詐騙。
在審訊過程中,李某拒不承認詐騙的事實,辯稱其冒用身份、假借公司名義、攔截檢驗報告、簽訂合同與實際交貨數量不一致等均為行業“潛規則”,詐騙所得是“傭金”和欠款,企圖以此逃脫法律制裁。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認真查閱卷宗梳理案情,與合議庭成員反復研討后認為:被告人李某冒用他人身份,偽造公司銷售合同、印章,虛假發貨,偽造收款賬戶信息等行為,表明其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故意;將某醫藥公司退還藥品占為己有非法牟利以及虛假發貨等行為,均表明其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最終,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責令其退賠贓款48850元。
“對企業反映強烈的合同詐騙、盜竊、職務侵占等涉企犯罪,要保持持續高壓態勢,打造安民利企的營商環境,讓企業家能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發展。”法官說。
高管“瞞天過海”占財產
法院“量企定制”司法“錦囊”
朱某是某科技公司的董事長。2017年12月,朱某以某科技公司名義與廣西某水電公司就拖欠的服務費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由廣西某水電公司支付人民幣750萬元。
拖欠多年的欠款終于回收,本是一件喜事,未曾想,這只是朱某一場“瞞天過海”操作的開端,某科技公司對整個訴訟、執行過程和結果并不知情。這之后,按照朱某要求,廣西某水電公司將750萬元執行款轉入朱某個人實際控制的某電氣公司。
“他發郵件告訴我們,欠款已經無法回收。” 某科技公司的一位股東告訴記者。
收到執行款后,朱某以某電氣公司為某科技公司償還債務的名義,與某科技公司的20余家債權公司簽訂債權處置協議,以折扣價收購上述債權人共計人民幣1200萬余元的債權。
2018年底,朱某以某電氣公司收購持有債權,向某科技公司全體股東提出兌現所持債權或者置換公司股權的要求,但未能得逞。事發后,朱某以該電氣公司名義承諾放棄上述債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科技公司負責人朱某利用管理公司的職務便利,將公司財物750萬元非法占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鑒于朱某具有自首、案發后主動放棄利用侵占的750萬元收購的債權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該案辦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該科技公司在公司內部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遂根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涉企刑事案件審判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指引(試行)》,建議該公司強化風險防范理念,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依法意識,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有效應對經營管理風險,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企業發展好了,整個社會環境才能好。”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武漢兩級法院將繼續探索延伸刑事審判職能,把脈問診、對癥下藥,聚焦涉企犯罪案件特點、聚焦涉企犯罪行業特點,從“小案子”發現“真問題”,為企業經營發展再獻司法良方,切實提升企業安全感。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