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張揚 通訊員韓俊)2月6日,記者從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獲悉,春節期間,武漢交警持續保持對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嚴查力度,從1月21日(大年三十)至2月5日(正月十五),全市共查獲酒醉駕違法行為731起,其中醉駕200起。

2月5日13時許,東湖高新區交通大隊民警帶隊在轄區某重點路段設置執勤卡點開展午間酒駕整治行動。民警在對一輛小轎車進行檢查時,小轎車駕駛人劉某一再強調自己只喝了幾杯啤酒。結果經過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徐某被檢測出體內酒精含量為85mg/100ml,經血檢,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15.6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據劉某交代,中午和家里人一起吃飯,原本打算找代駕,后來從餐廳出來后約了朋友一起去打牌,想著路程挺近的,而且感覺自己也比較清醒,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了,豈料剛上路就遇到了交警。目前,劉某已被刑事拘留,且將面臨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嚴處。
2月5日中午,江夏區交通大隊民警轄區路段設卡進行酒醉駕查處,14時左右,一輛小型客車,在即將經過檢查卡口時突然開始掉頭,中隊執勤人員立即上前將其攔停,并控制住駕駛員王某。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為29mg/100ml。經詢問,王某稱今天元宵節,中午吃飯喝了點啤酒,以為過節不會有交警檢查,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王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駕駛證暫扣6個月,處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1月29日20時20分許,洪山區交通大隊民警在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時,一輛輕型倉柵式營運貨車駕駛員因涉嫌酒駕被交警依法攔下。面對交警詢問,駕駛員趙某表示自己是一名貨車司機,當天去親戚家做客,晚餐時喝了一瓶啤酒,想著路途很近,懷著僥幸心理便酒后駕車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逮個正著。經檢測,趙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6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違法標準。

“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朋友酒駕只罰款扣分,我怎么還要拘留吊銷駕照呢?”得知處罰結果,趙某十分不解。經交警現場普法宣講,趙某了解到自己所駕車輛屬于營運性質,因此其違法行為比一般酒駕處罰更重,頓時后悔不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員趙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5000元,并處15日行政拘留,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月4日中午,蔡甸大隊漢警民警在轄區重點路段開展酒駕違法整治行動。當日14時,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行經卡點。民警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陳某身上散發著一股濃濃的酒精氣味,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顯示結果為69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要求陳某出示駕駛證,陳某遲遲拿不出來。經查陳某于2015年曾因醉駕被駕駛證已被吊銷,2020年也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查處,目前駕駛證仍處于吊銷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員陳某因“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機動車的”、“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3500元,并處15日以內行政拘留的處罰。
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凈化道路交通環境,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武漢交警將始終堅持對酒駕違法“零容忍”的態度。春節期間,武漢交警在全市1643處整治點位開展酒醉駕整治,查緝勤務由前半夜往下午和下半夜延伸,全市整體道路交通狀況平穩有序。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