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趙曦蕊 蔡振宇 容斌)亮利劍,出重拳,保平安。為全力遏制酒駕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預防涉酒交通事故發生,武漢洪山交警按照市局“削峰行動”工作要求,在全區范圍內持續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3月以來,洪山大隊以“零容忍”和“常態化”的態勢嚴查嚴處嚴管,共查獲涉酒違法行為77起。
無證酒駕還想套近乎 “私了”?沒門!
3月9日20時許,洪山區交通大隊二中隊在烽勝路沿線開展酒駕整治行動,一輛白色SUV駕駛員因涉嫌酒駕被交警依法攔下。經檢測,駕駛員胡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0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經進一步核查,民警發現胡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面對結果,胡某承認了自己無證酒駕的違法事實,隨后竟與執法民警套起近乎,欲求“私了”,遭到民警嚴詞拒絕。經詢問,胡某因瑣事就近找了地方喝酒,抱著僥幸心理無證酒駕,半路被交警查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胡某實施“無證”“酒駕”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將面臨合并罰款3000元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醉駕被查怕丟工作,“急中生智”換座位被逮個正著
3月10日0時許,漢警快騎機動隊在珞獅南路設卡查緝,一輛小客車臨近檢查點時突然緊急停車,只見駕駛室人員迅速下車,與后排的乘坐人員交換位置。執勤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并要求駕駛員周某下車接受檢查。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警官,醉駕處罰太重了,能不能罰輕一點!”面對測試結果,周某知道無法逃避處罰,仍然僥幸地希望交警能夠“通融通融”,被民警當場拒絕。經詢問,周某表示自己晚上和朋友吃飯,期間喝了幾瓶啤酒,回家路上碰到交警查酒駕,因擔心被處罰丟了工作,于是慌忙與同車人員調換座位,企圖蒙混過關,卻被交警當場識破。
民警隨即將周某送往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7mg/100ml。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交警將依法吊銷周某機動車駕駛證,并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由于其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酒后駕駛摩托車也算酒駕?兩輪摩托也是機動車!
3月12日1時許,在珞獅南路整治點,漢警快騎機動隊民警對一臺兩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輛駕駛人周某渾身酒氣。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我每次喝酒后都會叫拖車,昨天晚上還叫了貨拉拉。今天想著這么晚了,你們應該不會查了,就放松了警惕……”面對交警詢問,周某對自己酒駕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后悔不已。后經抽血檢驗,結果顯示周某血液中酒精高達202mg/100ml,已超過醉駕標準兩倍多。周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交警提醒:普通二、三輪摩托、輕便摩托車都屬于第三類機動車,所以酒后駕駛摩托車也是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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