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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鄭雅曼)為全面落實“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今年以來,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從審判執行中向內挖潛,謀劃確定了一批“小切口”改革試點事項,包括“建立訴前鑒定與訴前調解、訴訟審判銜接機制”,將司法鑒定陣地前移,以“小切口”改革推動營商環境“大變化”。
“建立訴前鑒定與訴前調解、訴訟審判銜接機制”試點項目以有效縮短涉及鑒定類糾紛的訴訟成本為目標,針對相關案件,對確有需要鑒定意見予以證明的待證事實,經當事人申請、相對方利害關系人同意,在訴前調解階段進行鑒定,并將鑒定意見作為調解、和解、訴訟的依據。
該機制有利于引導當事人預判訴訟風險,輔助訴前調解團隊選擇最有效的調解方法,提升訴源治理實效;對于訴前調解不成的案件,也能為后續訴訟打下良好的基礎,促進案件審理提質增效。

“法官幫我們省下了高額鑒定費,還這么快就解決了我的‘官司’,真心為你們點贊。”近日,拿到司法確認書的王某,對二七法庭傾心調解化解糾紛表示感謝。
王某在某醫院住院期間發生骨折,其認為系醫院護理治療不當導致,醫院初步調查后認為診療規范。因協商未果,王某投訴至江岸區衛健局,區衛健局根據與區法院、區司法局建立的三方聯動醫療糾紛“訴前鑒定+多元化解”機制,迅速啟動醫療風險等級研判預警監測,認為有調解基礎,遂將案件導入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并同步移交至區司法局下設的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三方聯動開展訴前調解。
經研判,糾紛產生的根源在于王某骨折的原因尚未明確,為實質性化解矛盾,承辦法官與調解員、衛健局工作人員共同“想法子”,征得醫患雙方同意后,首先由院方組織人員開展專家會診,對醫療行為進行自評,隨后啟動三方聯席會議,從區司法局與區衛健局聯合建立的專家庫中抽選權威醫學專家對醫療行為進行評估。最終,經充分核查,確認王某骨折系因第三方護理人員未盡到注意義務導致,“零成本”找到問題癥結,法官據此判定法律責任,聯合醫調委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并于當日進行司法確認。
該起糾紛的成功化解,充分展現了“訴前鑒定與訴前調解、訴訟審判銜接機制”的能動作用。下一步,江岸區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加強探索,完善工作機制,推動訴前鑒定和多元解紛深度融合,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解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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