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陜西商洛車管所一民警酒后在足浴店毆打殘疾工作人員”一事引發網友廣泛關注。
8月29日凌晨,商洛公安就此案件發布情況通報,通報稱已成立由紀檢、督察、法制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全面調查,針對涉案民警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據悉,該事件發生在2022年11月,受害者宋某的家人稱“拖了9個月,至今沒結果”。
30歲的宋某系智力殘疾人士,已在陜西商洛一家足浴城工作5年。
“2022年11月12日晚上十點左右,一名喝了酒的客人在店內包間和洗腳工作人員起了爭執,宋某當時剛好在包間外。洗腳工離開后,這名喝了酒的客人把氣發在了宋某身上,上去就是拳打腳踢。”宋某的家人說。

宋某家人向記者提供了事發時的監控視頻。視頻系該足浴店一處走廊監控拍攝,在足浴店某包間內一名身穿黑色工裝的女子和一男性顧客從包間內先后腳走出,男子走起路來晃晃悠悠似乎是飲了酒。兩人像是在樓道內爭吵,宋某聞訊從他處來到這里,在不遠處站著觀察。四五秒后,這名男性顧客轉身對著宋某腹部就是幾拳,宋某后退著被打倒在地。
另一處監控顯示,宋某倒地后這名顧客并未停止毆打,更是向倒地的宋某猛踹數腳。整段毆打持續了十余秒后被聞訊趕來的幾人勸阻。
整個視頻過程中,宋某沒有任何自衛、反抗動作。
【1】傷者親屬:打人者系正式在編民警
事發后宋某報了警,當晚去醫院檢查并打了石膏,醫生讓先回家觀察。宋某系第二天右臂痛疼難忍,于2022年11月13日下午6時自行前往丹鳳縣醫院檢查。經診斷右尺骨骨折,外傷性頭疼。

事發后,宋某一直想知道打人者身份、姓名及工作單位。經過打聽了解到,打人者系趙某,商洛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正式在編民警。宋某的家屬說,他的照片就掛在商洛市車管所大廳的公示欄中。
【2】事發9個月:第一次傷情鑒定輕傷二級,第二次鑒定輕傷一級,如今要做第三次鑒定
在宋某出院兩個月后,2023年2月13日,商洛市丹鳳縣公安局龍駒寨派出所向宋某出具了第一次傷情鑒定報告。宋某人體損傷程度屬于輕傷二級。

該鑒定意見通知書上寫道,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七條之規定,如對鑒定意見有異議,可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后重新鑒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
2月18日,受害人宋某拿到了公安機關立案告知書。“趙某故意傷害一案,我局認為符合立案標準,現立案偵查。”落款為丹鳳縣公安局。
宋某家屬并不認可“輕傷二級”的鑒定結果,申請重新鑒定。4月18日宋某拿到了鑒定意見通知書。宋某人體損傷程度屬于輕傷一級。
“最近派出所通知我們,又要進行第三次鑒定,讓我們十分不解。”宋某家屬稱,“一個故意傷害案,拖了9個月,至今還沒結果。”
宋某家屬難以理解的是,時至今日,打人者趙某仍還在商洛市車管所在崗工作,沒有受到任何處理,趙某的照片仍掛在商洛市車管所的公示欄中。
記者獲悉,宋某家屬近日已向陜西省紀委監委舉報。
【3】車管所:事發后當事人警官證、警服已收回,停止其執行公務
記者8月27日聯系了該案受理的丹鳳縣龍駒寨派出所相關負責人。“派出所肯定會秉公辦理。”該負責人說。對于嫌疑人身份,及案件進展等問題,該負責人稱需要丹鳳縣公安局同意才能答復。
8月27日,商洛市車管所的相關負責人解釋道:“趙某確實是我們單位的人,這事情發生后,很早就把趙某的警服和警官證收回,停止執行職務了。”
對于受害人宋某家屬質疑,為何趙某仍在車管所工作,公示欄中仍有他的照片,這位負責人解釋:“車管所廉政公示欄中的照片一直還在,此外停止執行職務不是你就不用到單位來了。”
【4】打人者自述:當時喝了酒,打人十分懊悔
記者聯系了打人者趙某。對于當初酒后傷人他表示十分懊悔。“也不知道為啥會那樣,正常人誰會大庭廣眾,又在監控下打人。我還是公職人員。”他說,“后悔呀,當時喝了酒。”
趙某表示事發后他多次找受害人宋某及家屬道歉,也表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確實想盡快解決此事。趙某稱,事情過去了9個月未解決,給他也造成了極大的生活困擾和精神壓力。趙某說,“我其實也想這事能夠盡快解決。解決了對我也算解脫,我接受法律的懲罰。”
綜合:商洛公安、華商報大風新聞、光明網
來源:封面新聞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