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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鄭成波 胡義翔
兩名男子“組團”帶人偷渡去緬北,本想趁年輕“闖”出一條財路,卻換來身患疾病又身陷囹圄,追悔莫及!日前,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偵辦的一起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件已由新洲區人民法院宣判,“蛇頭”劉某和孫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和三年。
跋山涉水偷渡去緬北“淘金”
“每天都在害怕和壓力下度過,身邊的同伴每天都在更換,保安時刻背著槍。”緬北“回流”人員劉某說,他之前一直沒找到理想的工作,在一次玩網游時被人蠱惑,以為去緬北搞錢很容易。
2020年5月的一天,劉某決定踏上去緬北的“淘金”之路。當晚,他在“蛇頭”的帶領下,從邊境翻山越嶺,又乘坐橡皮船偷渡到緬甸,開始從事電詐。
劉某交代,整個詐騙團伙有信息員、業務員、業務經理、工程員等不同崗位,“我們會收集那些急于獲得小額貸款人群的個人信息,以低息貸款為誘餌,向他們推薦詐騙貸款軟件,如果有人下載了,我們就通過后臺軟件迅速獲取他的手機內存信息,開始精準設局。”
劉某稱,他在詐騙窩點做了3個多月沒賺到錢,就動起新的生財之念,組織想發財的人來緬北,再把人賣給詐騙團伙。
噩夢醒來痛訴荒誕經歷
2020年9月,劉某通過網絡結識了湖北武漢的孫某,當時孫某剛剛成家,無穩定工作,經濟壓力很大。劉某向孫某介紹,到緬甸務工可拿高額工資并報銷來回路費,鼓動孫某多邀一些朋友來賺錢。
一個月后,孫某共邀約了另外8人一同前往緬甸務工。在劉某、孫某的組織下,一行人乘車至邊境,由當地人帶領步行爬山10余個小時,偷渡至緬甸境內。
孫某告訴民警,在詐騙窩點里,他與8名同伙擠在一個狹小的房間內吃住與工作,每天要工作12個小時以上。“我們的人身自由也受到嚴格控制。工作期間,個人手機被強行收走了。”
孫某稱,他們在詐騙窩點只工作了一個多月就想回國,“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生理和心理的壓力都太大了!”
2020年10月至同年12月,同行有7人先后到中緬邊境打洛口岸自首回國(已另案處理)。孫某在緬北輾轉了5個月,做過賭場和游戲室的服務員,最終于2021年4月回國。
回國后,孫某東躲西藏,逃避打擊,但還是被武漢警方抓獲。隨后,警方通過政策攻勢,迫使劉某投案自首。
武漢警方呼吁,不要輕信“赴境外高薪務工、高薪聘請”等誘惑性招聘信息,正告仍然滯留在緬北地區從事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的武漢籍人員,請立即歸國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將會視情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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