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鄭雅曼)“品牌調解室就是不一般,我們一定要點贊!”當事人專程來到江岸區法院,送上幾家企業聯名制作的錦旗,稱贊法院“櫛風沐雨為企業,保駕護航勇擔當”。
近年來,電子商務行業蓬勃發展,吸引眾多企業投身熱潮,隨之而來的新型知識產權侵權問題也日益凸顯。近日,江岸區法院通過訴前調解,一次性化解了7起涉電子商務行業“搭便車”“傍名牌”等商標侵權糾紛,“零成本”、“高效率”,切實有效降低了企業維權成本。
據悉,黃陂武湖地區的三家電子商務公司,在其經營網店的商品鏈接中使用了某移動通信公司的商標,某移動通信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將三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在網絡平臺銷售產品時使用原告注冊商標進行宣傳的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80余萬元。

考慮到電子商務行業競爭大、小微企業發展難,侵權企業主觀惡意不大,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江岸區法院將案件導入訴前調解程序,由“法官+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組成的調解小組開展調解。
調解中發現,三家電子商務公司共開設了七家網店,均在其網店商品鏈接中使用了原告注冊商標。原告分別進行公證取證,先后針對同一被告的多個侵權行為提起多個訴訟,于是,在案件調解過程中,出現“前案未了、新案又現”的困局。
對此,調解小組多次電話聯系被告,前往三名被告的實體經營店鋪,向被告釋法析理,詳細講解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告知被告經營風險和侵權后果,耐心解答被告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疑問,提示企業運營宣傳中應當避免打“擦邊球”的行為,就優化企業管理提出整改建議。同時,針對原告的賠償訴求,承辦法官帶領調解小組逐一核對證據、核算金額,明確其合理損失。
經過法官的釋法明理,被告認識到自身錯誤,刪除了涉案侵權鏈接,表示愿意賠償原告損失;原告也在調解員的耐心溝通下,愿意適當減少賠償金額。
最終,各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該批糾紛得以圓滿化解。同時,經過法治體檢、跟蹤回訪,企業經營管理更加規范,相關企業未再發生新的類似訴訟,不僅原告“點贊”法院高效解紛,被告多家企業更是聯合送上錦旗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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