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葉鴻韻)在硚口法院承辦法官38通電話的“穿針引線”、400多分鐘的“苦口婆心”下,一次次撥打與接聽連接起爭執雙方,一場跨越千里的糾紛,以被告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圓滿解決。
第一聲“融冰”鈴響
“法官,這筆錢我們實在拖不起了……”電話那頭,傳來武漢某科技公司負責人焦灼的聲音。
2023年,科技公司與廣州某日用品公司簽訂《經銷商合同書》,進行經銷合作。2024年6月,兩公司合作關系變更,科技公司按約將品牌供貨權轉至第三方公司,但日用品公司一直拖欠未付前期合作產生的貨款、保管費等款項。多次協商無果,科技公司將日用品公司訴至硚口區人民法院。
“貴公司的情況我已知曉,我會盡快跟被告了解清楚,如果能通過先行調解解決問題,對兩家公司都有益。”放下電話,民二庭法官余敏立即致電被告負責人。
這通和被告的電話持續了36分鐘。過程中,法官既講明未按約履行付款義務將面臨的法律后果,也傾聽了被告所訴“結算壓力大”的苦衷。“逃避只會讓問題滾雪球,誠信履約才能盤活生意,你們前期合作良好,何不再坐下談談?”在法官的勸說下,被告表示愿意和公司財務再商量商量。
三十二次“穿云”解紛
由于雙方距離較遠,調解主要通過電話溝通的方式在“云端”開展。雖然此欠款糾紛合同約定明確、履約憑證清晰,但把條款落實為真金白銀的過程并不順利。
第10次通話,被告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拖延,法官在電話中耐心與其逐條確認調解方案細節。第21次通話,原告因催討無果情緒激動,調解的意愿有所動搖。第28次通話,被告表示“愿意分期支付”,法官敏銳捕捉轉機。
直至第32次通話,法官化身“法律傳聲筒”與“情緒調節閥”,再次釋明《民法典》違約責任條款,為被告算清違約金與訴訟成本的經濟賬,幫原告分析調解與判決的執行效率差異,被告最終表示愿意與原告就調解協議細節進行商議。原告也提出如果被告能一次性付清,自愿減免部分費用。這場橫跨粵鄂兩地的“云端拉鋸戰”即將雨過天晴。
將心比心法潤“心田”
第37次電話接通時,原、被告已從對峙走向共識,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由被告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原告的律師費及保全費也由被告承擔。原告感慨:“原以為要對簿公堂,沒想到不用開庭就能解決!”被告坦言:“這段時間,一想到還不上錢就睡不著,如今終于能睡個踏實覺了。”
調解書生效幾天后,法官的電話鈴聲再次響起,這是第38次通話,也是本案的最后一次。
原告負責人高興地說:“全部款項已經收到,謝謝法官不厭其煩地調解,我們給您送來了錦旗!”法官笑著回復:“能讓兩家企業走出糾紛困擾,共享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就是最好的肯定。”
在這場通電里,沒有針尖對麥芒,只有將心比心,無需判決書的強制執行,但見聽筒內的法理人情。“如我在訴”的初心“藏”在38通電話里,硚口法院“法護營商、助企惠民”的信號更將持續滿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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