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wǎng)(湖北日報網(wǎng))訊(通訊員童歆淇、張瑾)“以后我求職要擦亮眼睛,不再輕信那些‘熟人’的謊言了。”近日,麻城市檢察院檢察官在對一起詐騙案件進行回訪時,受害人小夏對檢察官說道。
小夏畢業(yè)于某鐵路學校,急于找到一份對口工作。小夏的表哥喻某某得知后,找到釣魚時認識的成某,成某自稱就職于某鐵路部門,言談間透露出很大的“能耐”,滿口答應能將小夏招聘至鐵路系統(tǒng)工作。
2024年5月,成某先后偽造某鐵路公司《車輛段員工內(nèi)部招聘表》《入職通知書》《新員工入職體檢通知》等材料,并注冊多個微信號,分別扮演面試官、擔保人、介紹人三個角色,通過精心設計的話術,取得小夏信任,并以交納擔保金、感謝費、制服費等名目,多次向小夏索要錢財,先后騙取對方5800余元。
到了6月,眼看承諾的入職日期早已過去,工作卻毫無著落,小夏要求成某退款。成某以走流程為由,不斷拖延搪塞,始終未退還錢款。直到11月小夏才驚覺自己被騙,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今年2月28日,麻城市公安局將成某詐騙案移送至麻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就成某是否構成詐騙罪的主客觀方面進行了重點審查,經(jīng)深入分析在卷證據(jù)材料和進一步向證人核實,認定成某給小夏介紹的單位根本不存在,更沒有所謂的“內(nèi)部招聘”和“臨時工招聘”。成某的行為實質(zhì)上是以介紹工作為名詐騙受害人錢財。在鐵的事實和證據(jù)面前,成某認罪認罰,將全部贓款退還小夏。
3月28日,檢察機關就成某詐騙案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就業(yè)是最基本的民生,這起精心設計的詐騙案件,為求職者敲響了警鐘。麻城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xù)以勞動者權益保障作為檢察為民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為營造法治化、規(guī)范化的就業(yè)環(huán)境貢獻檢察力量。
檢察官提醒:
廣大求職者,在應聘過程中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獲取招聘信息,對“花錢就能入職”等說辭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輕信陌生人承諾,避免落入詐騙陷阱,遭受財產(chǎn)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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