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目新聞記者 劉孝斌
近日,湖南永州一只叫“李墩墩”的金毛犬從家中“越獄”。因天氣炎熱,走進一家餐館蹭空調避暑,疑似在店內被毆打,6分鐘被推出店鋪后死亡。(極目新聞此前已報道)

視頻截圖
對于此事,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付成晨表示,目前,需要通過查找店內監控、尋找目擊證人、查驗狗狗的傷痕等,確定是否能證明狗狗在店內被毆打。同時,需要證明狗狗進入餐館后是否存在事實上的攻擊性、店方毆打行為的必要性及強度。如果不能確定狗狗存在事實上的攻擊性,餐館打狗人的行為就將面臨刑事追究。打狗者是否需承擔刑事責任,取決于其行為是否超出必要防衛限度及犬只價值。如果狗的價值超過5000元,且打狗人沒有充分防衛證據,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將面臨刑事追責。
付成晨解釋,無論刑事責任是否成立,打狗者都要民事賠償狗主人損失。最終的責任認定,需以公安機關偵查結果及犬只價值的司法鑒定為準。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區分局梅灣派出所工作人員稱,有人在處理此事。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25003 -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鄂B2-20231273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鄂)字第00011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1706144 -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鄂)字3號 -
營業執照
鄂ICP備 13000573號-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
版權為 荊楚網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