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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
7月14日,一則《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區分局公民死亡證明書》在網絡流傳,其中稱出生于2003年的李某某于7月13日凌晨2時許跳樓自殺身亡。該文書中提及的李某某與近期大連工業大學隱私視頻泄露當事學生李某某同名,引發網友關切。記者聯系到大連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稱,經初步核實該文件為虛假信息,針對涉嫌偽造公安文書一事,警方已介入調查。當日,記者多次撥打大連工業大學的公開電話,均無人接聽或已關機。(據7月14日大風新聞報道)

相關公告截圖
據此前報道,2024年12月,完美世界CS2上海特級錦標賽期間,烏克蘭選手Zeus在粉絲群發布其與一名中國女子的親密視頻,引發輿論關注。事件發酵后,大連工業大學學生李某某被指為事件的女主角。7月8日,大連工業大學發布公告稱,擬對其作出開除學籍處分。
此事引發軒然大波,同時引來強烈質疑,認為學校引用的規定有問題,開除李某某學籍不符合上位法;公布李某某完整姓名,侵犯了當事學生隱私權等。應該說,這些質疑不無道理。學生犯錯當然應該處理,但是在處理的同時,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應該治病救人,過罰相當才是。
然而,輿論討論這么多天了,校方遲遲沒有正面回應相關質疑,讓人十分疑惑。
如果對相關學生的處理有問題,那應該知錯就改,及時糾正或撤銷公告。如果自認為經得起相關法律法規的檢驗,完全可以公開表明自己的立場,針對疑問一一回應,表明自己沒有錯。隱身當圍觀者看熱鬧,有違輿論初衷。畢竟,輿論的熱議,需要涉事方的回應。真理越辯越明,討論得越充分,才越有可能達成共識。如果不回應,那不是輿論在唱獨角戲嗎?作為重要的涉事方,豈能置身事外?
我們注意到,相關公告稱,當事方在9月7日前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但是,公告的目的,不僅是給當事人的,更要經得起檢驗。哪怕當事人不申辯,學校如果錯了,同樣應該自行改正。
高校回應爭議非常有必要。一是,可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體現出責任和擔當;二是,學校應該尊重輿論監督。輿論監督是學校開展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助于解決問題,能幫助學校建立公信和權威,修復信任。不管學校是想拖下去還是故意回避,都無助于事件的解決。
總之,學校不能漠視輿論,更不能回避。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學校消極應對,上級有關部門應該及時介入進行調查,給出權威結論,以回應公眾關切,平息相關輿情,避免謠言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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