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羅海迪 鄧夢雪)本想幫堂弟“牽紅線”,卻在兩年間假扮“戀人”實施詐騙。近日,由湖北省鐘祥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甲詐騙案經法院審理宣判,被告人張某甲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今年1月底,鐘祥市居民張某乙向公安機關報警稱,他的前女友馮某在索要錢款后失聯,懷疑被騙。警方調查發現,這場長達兩年多的“戀愛關系”,竟是由他的堂姐張某甲一手編織的騙局。
2021年下半年,因擔心堂弟婚姻大事遲遲未定,張某甲以“媒人”身份聯系張某乙的父親,聲稱欲將自己在上海的“同事馮某”介紹給張某乙。出于對侄女的信任,張家人當即應允。隨后,張某甲將馮某的微信號推薦給張某乙,雙方通過微信交流后,很快確定戀愛關系。
此后兩年間,馮某以家人生病、喪事花銷、節日紅包等各種理由,多次向張某乙索要錢款。為維系感情,張某乙陸續轉賬10余萬元,卻始終未與“女友”見過面。每當他提出視頻或見面請求,馮某總以各種理由推托。
直到今年1月,雙方約定線下見面時,馮某突然失聯。張某乙察覺異常報警后,真相才逐漸浮出水面。
經查,微信另一端的馮某其實就是堂姐張某甲。她因經濟拮據,利用家人信任,一邊扮演牽線“媒人”,一邊冒充“戀人”騙取錢財。為掩蓋身份、拖延時間,張某甲甚至以“堂姐”身份出面調解雙方矛盾,直至謊言無法維系才讓馮某徹底消失。
鐘祥市檢察院審查認為,張某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身份、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經審理,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量刑建議,依法判處張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檢察機關提醒,網絡交友、婚戀交往需謹防“甜言蜜語”背后的陷阱,不輕信、不轉賬,守好個人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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