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費世豪 夏海燕)“現在點開外賣軟件上的奶茶店鋪,只要是銷售帶有桃膠的飲品,商家都進行了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標注?!苯?,“益心為公”志愿者老陳在微信群里發了幾張外賣平臺奶茶店的截圖照片,他樂呵呵地說道,“這下我們放心多了?!?/p>

2025年5月下旬,公安縣檢察院通過“益心為公”檢察云平臺接收志愿者提報線索:各大外賣平臺上公安縣城區內多家店鋪售賣含有桃膠的食品,但商家未標注桃膠的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2023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關于桃膠等15種“三新食品”的公告》,明確桃膠作為一種新食品原料,推薦食用量為≤30g/天,鑒于其在嬰幼兒、孕婦和哺乳期婦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標簽及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經調查發現,2025年以來,公安縣城區12家奶茶店在外賣平臺銷售桃膠飲品共計5千余杯,但未按照規定進行標注。奶茶店的消費群體中,女性占比較大,其中不乏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等不適宜飲用桃膠的人群,然而在大眾普遍認知當中,桃膠是一種養生類的保健食品,受到很多人的喜愛并大量飲用,這可能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新食品原料的“新”不僅體現在食品原料在我國沒有經過長期食用驗證的歷史,還表現在人民群眾對原料功效認知上的不足和誤差,這也正是相關部門對新食品原料依法標簽標注監管的重要原因,就是要通過信息公開減少公眾因“新”而產生的認知盲區。
6月13日,公安縣檢察院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對涉案商鋪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置。同時,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升餐飲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意識。
8月初,在檢察機關的監督下,相關部門回復表示,已組織外賣平臺開展食品安全監管事項約談,對上述12家奶茶店進行了核查整改。同時,將食品店鋪銷售含新食品原料的產品標注情況納入日常監管重點,定期開展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
“以前不知道要這樣做,現在經過相關部門的宣傳,我們在外賣平臺上對含有桃膠的飲品都依法依規進行了標注?!?月中旬,公安縣檢察院對檢察建議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某奶茶店老板表示,依法對含有新食品原料的產品進行標注,消費者放心,自己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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